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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6年度全市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决定

发布人:phpcms 发布时间:2017-05-08 14:50:59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团县(市、区)委,荆州开发区党群工作部,荆州纪南生态文化旅游区党群工作部,市直各委办局团组织,市直各大型企事业单位团组织,大中专院校团委:
    2016年以来,全市各级团组织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执行团中央十七届五中全会、团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和团市委工作会的工作部署,全面履行团的各项职能,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在加强青少年思想引领、引导青少年建功立业、深化青少年关爱帮扶、团组织自身建设等方面积极作为,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典型。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发挥基层团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团干部、团员青年的模范带头作用,在全市各级团组织中形成“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优秀共青团员”的浓厚氛围,以良好风貌和积极作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共青团荆州市委决定,授予荆州市公交总公司团委等44个团委全市“五四红旗团委” 荣誉称号,授予沙市区锣场镇高阳村团支部等42个团支部(总支)全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荣誉称号,授予陈赤东等37名同志全市“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授予戈友波等49名同志全市“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以此为新起点,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希望全市各级团组织和广大青年以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进一步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扎实工作,为荆州勇当多极发展排头兵、实现“十年大振兴”作出应有的贡献!(具体名单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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